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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放大学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成人教育学生
学籍过期警示的通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8浏览次数:字号:[ ]


山东开放大学文件

 鲁开大成教字〔2023〕27号

 

 

山东开放大学

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成人教育学生

学籍过期警示的通报

 

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暂行规定》(鲁电大成教字〔2017〕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4年3月份学籍过期的学生进行通报,予以警示

周印才等25名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王帅帅等375名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学生、姜亚茹等17名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已达到毕业时间,但是还有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毕业条件。因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应毕业未毕业,现给予这部分学生学籍过期警示通报。

以上学生的学籍到期时间为2024年3月份,学籍到期之后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在成人教育学习平台的学籍状态将改为“超期退学”,学生在成人教育学习平台将不能再进行学习、考试,由此导致不能正常毕业的,责任学生自负。

根据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请各教学点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督促学生严格按要求在学籍有效期内完成并通过课程学习和考核,顺利毕业。对于因学生个人原因不按规定要求完成课程学业,且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不到毕业条件的,我校将按照《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退学处理,由此导致不能毕业、学籍过期、注销学籍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如有疑问请联系成人教育学院,电话:0531-82626622。

 

附件:山东开放大学2023年秋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过期警示通报名单.xlsx

 

                       山东开放大学

                        2023年10月12日

 

 

 

 

山东开放大学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印发

                                              校对:董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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