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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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7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山东开放大学文件 鲁开大成教字〔2023〕11号 山东开放大学 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开大(电大),成人教育各教学点,山东开大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好教育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要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推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明确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733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费收费标准予以适当调整,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 (一)成人本、专科所有专业业余学习每生每学年2400元。 (二)成人本、专科所有专业脱产学习每生每学年4800元。 二、其他 (一)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24级新生开始执行。 (二)学费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各级开大、各教学点须统一按照本通知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学费标准或设立其他收费项目。 特此通知。 山东开放大学 2023年4月13日 山东开放大学办公室 2023年 4月13日印发 校对:董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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