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放大学 关于2024年第二学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学籍即将到期警示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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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8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山东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鲁开大成教函〔2024〕54号 山东开放大学 关于2024年第二学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学籍即将到期警示通报 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促使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5年3月份学籍即将到期的学生进行通报,予以警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之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经统计,王媛霞等18名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本科学生、孙豪等398名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学生、马志超等23名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已达到毕业时间,但是还存在不及格课程,未达到毕业条件。因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应毕业而未毕业,现就这部分学籍即将到期的学生,予以警示通报。 以上学生的学籍到期时间为2025年3月份,学籍到期之后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在成人教育学习平台的学籍状态将改为“超期退学”,学生在成人教育学习平台将不能再进行学习、考试,由此导致不能正常毕业的,责任学生自负。 如有疑问请联系成人教育学院,电话:0531-82626863。 山东开放大学2024年第二学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过期警示名单---439人.xlsx 山东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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