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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3月成人教育学籍过期学生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28浏览次数: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鲁开大成教字〔2023〕3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24年3月份学籍过期的学生进行公示。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学习最高修业年限为4年,高中起点本科学习最高修业年限为6年。周印才等16名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本科学生、朱修涛等191名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学生、代水超等9名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已达到毕业时间,但是还有不及格的课程,未达到毕业条件。因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应毕业未毕业,现对这部分学籍过期学生进行公示。

根据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公示期为7天,2024年5月28日至20246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成人教育学院反映。公示结束后,学生在成人教育学习平台的学籍状态将改为“超期退学”,学生在成人教育学习平台将不能再进行学习、考试,不再受理毕业。

 

联系电话:0531-82626863。

24年3月学籍过期学生公示名单.xlsx

 

                                 成人教育学院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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