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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放大学关于对部分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1浏览次数:字号:[ ]

山东开放大学关于对部分成人高等教育

学生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十条和《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鲁开大成教字〔2023〕30号)第三十条规定,经我院统计,李静等7名2020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李志刚等8名2022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菲菲等3名2023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庞凯迪等15名2024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以上33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但未办理入学手续,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进行公示,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最终生效,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自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日。

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学生本人及所在教学点提交纸质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标注“放弃入学资格”。

 本公示视为拟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送达。

 联系电话:0531-82626863。

 特此公示。


附件:山东开放大学原保留入学资格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部分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名单.xlsx

山东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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