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鲁开大成教函〔2025〕27号
关于开展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开大(电大),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点:
为树立学习典范,弘扬终身学习精神,表彰在学业表现、学习态度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克服工学矛盾、追求卓越,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经研究,决定每学期期末开展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勤勉好学,始终保持坚韧不拔的学习意志和乐观向上学习态度。
三、评选办法
依据“学习平台”---“教学大数据分析平台”数据,从以下三个方面各评选10名优秀学生(共30名):
(一)活动参与方面
1.评选依据:参与线上学习活动(如专题讨论、提交作业等)的累计次数。
2.数据要求:活动参与次数排名前10,且参与总次数≥500次。
(二)任务点完成方面
1.评选依据:课程任务点(视频、作业、测试等)完成率。
2.数据要求:任务点完成率90%且完成进度排名前10的学生。
(三)互动交流方面
1.评选依据:在课程论坛的有效回帖数、发帖数(灌水、重复或无意义内容不计)。
2.数据要求:有效回帖总数排名前10,且回帖数、发帖数总计≥30条。
四、评选程序
(一)数据统计阶段(3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1月30日)
由成人教育学院联合技术部门,从学习平台导出截至5月31日24时和11月30日24时的活动参与、任务点完成及发帖回帖数据。
(二)初步筛选(6月1日-6月7日;12月1日-12月7日)
按三个方面分别提取原始数据排名前10名学生名单,剔除重复数据及无效记录(如灌水帖)。
(三)复核公示(6月中旬;12月中旬)
成人教育学院复核数据,确认无争议后形成最终名单,并在官网公示3天,接受异议反馈。
(四)表彰发布(6月下旬;12月下旬)
公示无异议者,学院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励
(一)经审核批准的学习之星,授予“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习之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给予图书、纪念品等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点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学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和程序,确保全体学生知晓并积极参与,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二) 本次评选聚焦于学生的“真学、真懂、真用”,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及学以致用的能力。各教学点要依据学校总体要求,将评选活动与日常教学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崇尚真才实学的良好风尚,全面提升成人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学生克服工学矛盾,挤时间、下苦功,切实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臻、李赛、陈凯文
联系方式:0531-82626863
邮 箱:sddd2004@163.com
山东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