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放大学关于清退成人高等教育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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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02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山东开放大学关于清退成人高等教育 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鲁开大成教字〔2023〕30号)等相关规定,即日起将分批、按年度开展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的学籍清退工作。 根据教育部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学习最高修业年限为4年,高中起点本科学习最高修业年限为6年。2015级-2018级共715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还存在不及格课程,未达到毕业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因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应毕业未毕业,现对这部分学籍过期学生进行公示。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满90日,即视为送达。个人如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所在教学点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接受,我校将依此执行,注销该批学生的学信网学籍。 联系电话:0531-82626863。 附件: 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xlsx
山东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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